共青团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文件
团绍职商学院〔2024〕2号
共青团绍兴职业技术学院范蠡商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团支部:
2024年上半年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以下简称二次“推优”)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
二次“推优”对象为年满19周岁且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时间满一年的在校优秀团员。
二、二次“推优”条件
1.学习目的明确,成绩优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立场坚定,政治表现突出,思想作风正派,团结同学,坚持原则,在学生中有一定的影响力。积极参加团日或特色团支部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在各项活动中起带头作用。
3.积极参加或组织校内外各项活动。参加过大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项目、学科技能竞赛、创业创新实践、社会实践、社团及其他校园文化活动的其中一项。
4.在同等条件下,有以下业绩者优先考虑:
(1)担任各级团学组织干部且工作业绩突出的团员,以及受到校级以上表彰的团员;
(2)参加各类学科技能竞赛、文体竞赛成绩突出者;
(3)在校期间创业实践业绩突出者;
(4)“青马工程”中表现突出的学员。
5.凡是有以下情况者,不予推荐:
(1)受学校纪律处分者,未解除处分或解除处分一年内不予推荐;
(2)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称职的团员学生干部,不予推荐;
(3)不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内活动,不按时缴纳团费,不接受团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者,不予推荐;
三、推荐程序与要求
1.二次“推优”对象需填写《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附件1),推优对象需提供入党积极分子以来的学业成绩证明,学业成绩在学生管理系统导出并加盖教学科的公章,于2024年3月28日前报院团委审核备案。
2.二次“推优”名单与材料由班级团支部初审,汇总后填写《2024年上半年二次“推优”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纸质和电子各1份,于2024年3月29日前报院团委审核备案。
3.符合条件的发展对象填写《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3),经团支部、上级团组织、党组织审核通过后,院团委将此表作为重要记录材料放入被推荐人个人档案。
附件:
1.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
2.2024年上半年二次“推优”学生信息汇总表
3.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
4.范蠡商学院2024年上半年二次“推优”各班推荐人员名单库
共青团绍兴职业技术学院范蠡商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