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团)支部、各部门、各班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思想引领和校园文化建设,传递榜样模范力量,发挥“头雁”领航作用,经党总支研究,决定开展“寻找身边的榜样——第十三届范蠡之星”推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11月-2025年12月
二、评选对象
我院在校师生(含外聘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以及校友、校(地)企合作(联盟)单位、顾问专家等个人(团体)。
三、组织机构
设立推选活动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推委会”)。
主任:陈博丽、陈全明
副主任:汪锋、王彩、高寿华
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各专业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院团委书记、院学生会负责人
推委会下设办公室,梁其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冯维、胡洁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和指导工作。
四、寻找和推选范围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为党育才、为国育才”的初心和使命,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委会将依据参选人在思想引领、师德师风、教学及学术科研、学业技能、创新创业、实践服务、校园文化、教育情怀等方面的突出表现,推选出以下若干类别的“范蠡之星”。
1.思想引领类:包括“我身边的最美党员”、道德之星、师德之星、自强之星、启迪之星等。在平凡岗位上兢兢业业,用无私奉献诠释共产党人的责任与担当。着眼于凡人善事、真人真事,事迹突出,在某一方面的经历、行为,体现了我院核心精神和品质是师生公认的学生典型或具有教育公益情怀的社会友人(含校友)典型,值得广大师生、党员同志学习与发扬。
2.“三全育人”类:包括教学之星、学术之星、管理服务之星等。忠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课堂驾驭能力较强,教学方法多样化,深受学生欢迎;结合教育教学,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成果丰硕。
3.鹰才领航类:包括学业之星、技能之星、“双创”(创新创业)之星、文体之星等。(1)个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技能扎实,获得校级二等奖以上奖学金或市级以上荣誉。(2)具有一定成功创业经历,或在各类创业人物评选、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校级以上表彰。(3)在文体竞赛活动中成绩优异、表现突出,或主持完成校级大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等项目,取得一定成效。
4.实践服务类:包括志愿服务之星、公益服务之星等。积极参加或组织各类实践活动,取得了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实践成果。热心于校内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服务事业,坚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且表现突出。
5.最美团队类:包括最美教学(学科方向)团队、最美竞赛团队、最美服务团队、最美班级、最美寝室、最美社团等。在专业(学科)建设、学风建设、安全管理、文明寝室创建、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出色、事迹感人,其行为和精神能充分体现我院奋斗精神的各类先进团体。
五、推选程序
本届”范蠡之星“推选活动采取党团组织(部门)推荐、师生自主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通过民主评议和集中评审等方法进行评选,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5年11月):通过师生和组织自下而上进行推荐,筛选产生符合要求的候选人(团体)若干。
第二阶段(2025年12月上中旬):评委会在民主评议基础上通过投票等方式确定年度候选人名单,并最终产生“寻找身边的榜样——第十三届范蠡之星”名单。
第三阶段(2025年12月下旬):举行“范蠡之星”颁奖典礼,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进行宣传展示。
六、推选要求
1.推荐的参评对象需填写《范蠡商学院第十三届“范蠡之星”推荐名单汇总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电子近照(1M以上,格式为JPG)。
2.推选期间,各党支部、各班团组织、各部门将推荐材料(含电子文档)经由党总支胡洁老师报推委会处,院办负责活动宣传。
七、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党(团)组织、专业(部门)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切实把评选活动与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创建等实际工作相结合,按照活动时间节点和要求,认真做好具体评选事务。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把宣传工作贯穿评选活动始终,积极利用各级各类平台,加强评选活动各个阶段的宣传,扩大活动的影响力。
3.其它未尽事宜,由推选活动评审委员会负责说明和解释。
附件:范蠡商学院第十三届“范蠡之星”推荐名单汇总表
中共绍兴职业技术学院范蠡商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5年11月10日